全区各单位加强国庆中秋期间的党风廉政工作 |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9-22 |
区委组织部。将区纪委通知转发部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把精神传达到全体党员干部,不留死角,部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部纪检监察小组同志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把纠正中秋节国庆节期间不正之风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财政局。开会议,部署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秋、国庆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节点,极易反弹回潮。区纪委下发《关于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做好国庆、中秋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洛龙纪发〔2017〕10号)文件后,区财政局局于9月21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进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部署,局纪检组公布了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强学习,提高监督执纪问责意识。为进一步严正风肃纪,坚决惩治“四风” 问题,提高全体职工思想认识,我们把洛龙纪发〔2017〕10号)文件复印给各股室、二级单位,要求各部门组织学习,并将学习情况报局监察室。明要求,严明监督执纪问责纪律。 “十个严禁”明确了中秋国庆纪律刚性约束。即: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领导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严禁以河洛文化旅游节接待为名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企业或管理服务对象。绷紧弦,廉洁过“两节”。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一直以来,区财政局十分注重节点廉政提醒,局主要领导近期在各类会议场合多次强调,无论领导干部还是普通干部都要严格遵守规定,坚决抵制“四风”。为此,局党组召开了全体干部会议,驻局纪检组在洛龙财政工作群明确国庆中秋期间“十个严禁”,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遵纪守法,度过风清气正、欢乐祥和的中秋国庆佳节。严督查,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为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近期区财政局将对各股室、二级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一是检查各单位有无公款送月饼节礼、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问题。二是检查支付中心等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纪律情况。区财政局将持续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四风”问题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