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龙区纪委按照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确保2018年元旦春节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结合洛龙区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印发了《中共洛龙区纪委关于2018年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检查方案》,从六个方面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形成监督合力。
协调工商、税务等部门,抽调镇(办事处)纪(工)委、派驻纪检组相关人员成立四个联合检查组,形成监督合力,统筹安排,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三是明确检查重点。
紧盯“四风”老问题、关注“四风”新动向,紧扣“十二个严禁”,明确了以春节慰问等名义扩大慰问范围,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实物等问题;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用公款购买、收送土特产、年货等问题;出入私人会所、隐蔽聚会、违规吃喝等问题;公车封存情况;春节期间各单位值班人员在岗情况等八个方面检查重点。
四是扎实开展督查。
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应用税务票据系统、公安“天眼”监控系统等大数据,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监督检查“探头”作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将扭住不放,快查快办,严肃问责。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利剑高悬、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
同时,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要求各检查组要依规依纪、坚持原则、严守工作纪律、保守秘密,一律不准接受被检查单位的宴请、一律不得接受被检查单位的礼品、一律不得在检查期间饮酒,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