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开封市纪委通报五起懒政怠政为官不为典型问题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11-27

     开封市纪委按照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现将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龙亭区建设局等单位制止违法建设行为不力问题。2014年8月至12月期间,在查处龙亭区家庙街清真寺违法建设过程中,龙亭区政府及区建设局制止不力,市规划局指导监督不力,导致群众集体上访,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对此,龙亭区建设局原局长张志勇(现为龙亭区政协委员联络科科长)和市规划局法规监察科科长兼规划监察队队长卢腾应负直接责任,龙亭区政府分管区建设局工作的正县长级干部秦文龙应负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9月,市纪委给予张志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秦文龙党内警告处分;市监察局给予卢腾行政警告处分。
    2、祥符区总工会违规发放“金秋助学”项目资金问题。在2012年至2014年“金秋助学”项目资金发放过程中,祥符区总工会帮扶中心未按照程序履行审核职责,致使闫某某等多人(18人)提供虚假资料信息套取“金秋助学”资金44000元。祥符区总工会主任科员刘宗杰,作为分管帮扶中心的时任副主席,对此负有领导责任。2015年9月,祥符区纪委给予刘宗杰党内警告处分。
    3、通许县退伍安置办违规办理就业安置问题。2008年12月,通许县退伍安置办在未核实退伍军人汤某某已安置就业的情况下,违规又以“伤残”军人名义将其安置到通许县环保局工作。对此,时任退伍安置办主任张玉明应负直接责任。2015年8月,通许县纪委给予张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杞县葛岗镇孟寨小学管理不到位问题。葛岗镇孟寨小学监督管理不严,致使该校在编教师邵某倩、杨某芳长期不上班,韩某杰由其姐韩某平顶替上班。对此,该校校长王天华负有主要责任。2015年8月,杞县纪委给予王天华党内警告处分。
    5、尉氏县水坡镇村镇发展中心主任宋其峰履职不力问题。在2013年水坡镇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时任水坡镇城建所长宋其锋履行职责不到位,致使2户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村民领取国家补助款共计18000元,构成失职渎职错误。2015年8月,尉氏县纪委给予宋其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政府部门党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坚持以上率下,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提高执行力,为加快“四个开封”和河南省新兴副中心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版权所有 © 洛阳市洛龙区纪委监察局 豫ICP备05001029号
地址:洛阳市新区开元大道212号洛龙区行政中心
技术支持:网站建设运营 | 建站电话:13333887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