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3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8-09 |
1.新安县铁门镇蔡东村原党支部书记高金勇挪用扶贫专项资金问题。2015年初,高金勇私自将国家拨付给蔡东村的20万元“互助扶贫资金”中的15万元用于支付该村修路欠款,剩余5万元借给本村三户村民个人使用。2017年1月,新安县铁门镇党委给予高金勇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借给村民的5万元已追回。 2.洛宁县兴华镇毛原村原党支部书记毛金涛违规套取到户增收扶贫款问题。2014年,毛金涛利用职务便利,伙同洛宁山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毛原村委和该村80名贫困户的名义向相关部门申报毛原村豆腐加工项目,骗取到户增收扶贫款32万元。2017年3月,洛宁县纪委给予毛金涛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资金,涉嫌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宜阳县韩城镇冯庄村党支部书记冯成现、包村干部王俊丽在精准扶贫方面失察问题。2016年,冯成现违规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2名村干部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系统;王俊丽没有严格对该村认定的贫困户进行审核,造成贫困户识别不精准,产生不良影响。2017年2月,韩城镇党委给予冯成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王俊丽党内警告处分。(洛阳市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