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洛龙区群众举报方式公告 |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3-10 |
巡察期间,为了加强市委第三巡察组与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市委第三巡察组设置了专门值班电话、举报信箱、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和信访接待窗口,主要受理反映区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市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