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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市委第三巡察组巡察洛龙区群众举报方式公告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3-10

    巡察期间,为了加强市委第三巡察组与干部群众的联系,保证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市委第三巡察组设置了专门值班电话、举报信箱、接收短信手机、电子邮箱和信访接待窗口,主要受理反映区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六项纪律”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根据市委要求,巡察组不接受任何个人查询,也不负责向反映人反馈有关情况。
    值班电话:18567610990(受理电话举报的时间为3月8日至4月7日工作日8:30至18:00)
    举报信箱:洛龙区3号信箱
    接收短信手机:17739070932
    电子信箱:swdsxczll@126.com 
    同时,在区委、区政府、巡察组驻地(金凯悦酒店)、洛阳经济开发区、洛龙高新区、区信访局及各镇(办事处)大门口外,各设置1个举报箱。另在区信访局设立市委第三巡察组信访接待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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