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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发挥巡察“尖兵”“前哨”作用 促进党风政风持续向好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06-27

    6月20日,副省长、洛阳市委书记李亚主持召开洛阳市委常委会议,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主要精神,听取全市巡察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巡视巡察工作要求,不断推动巡察工作成为发现问题的“尖兵”、纪律审查的“前哨”,促进全市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为实现“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就学习贯彻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会议提出了具体要求。
    1、提升认识
    贯彻落实好《条例》和《办法》,对于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巡察部门,要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和《办法》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精髓要义,领会精神实质,强化政治定力,坚定不移地推进巡察工作深入开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抓好学习
    把学习《条例》和《办法》与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在党护党的责任担当结合起来,强化自我约束做表率,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办法》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委换届工作结合起来,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把《条例》和《办法》作为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方面,列入各级党校干部培训的教学计划,纳入新任职干部任前廉政考核和廉政谈话的重要内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党风政风

    3、突出重点
    深化政治巡察要突出四个方面,即聚焦坚持党的领导,推动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把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凸显出来;聚焦加强党的建设,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思想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是否抓得严,让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各个领域、各项制度、各种措施都切实得到加强;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真正以严肃政治纪律带动其他纪律“严”起来,不断净化政治生态;聚焦“两个责任”落实,把巡察发现的问题同落实“两个责任”统一起来,在强化政治体检的同时,还要站到传导责任压力的高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到实处。
    4、落实责任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做到主动支持、主动配合、主动服务,支持巡察工作,诚恳接受监督检查,为巡察组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被巡察党组织要以接受巡察为契机,自觉做到与加强作风建设、与推动经济发展相结合,通过整改成果转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作风建设。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善用“四种形态”,做到围绕巡察发现问题问责、围绕群众来信来访问责、围绕“一案双查”问责。
    就如何持续提升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指出,一要明确定位、着力发现问题。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紧盯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二要创新方法、着力提高质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关口前移,拓宽发现问题的渠道。按照省委“一届党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的要求,在保证巡察质量的基础上,加快巡察频率,确保如期完成全覆盖任务。三要用好成果、着力抓好整改。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抓一批典型案例,以案说案、以案说法,用好反面教材,还要下大力气解决,更要从体制机制、监督管理上查找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倒逼整改,发挥巡察治本的作用。四要加强建设、着力树好形象。巡察部门要增强对党负责的政治意识、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敢于提出问题的党性意识,切实发挥正风肃纪的“尖兵”作用;要带头讲规矩、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坚决调离;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监督,确保巡察成果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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