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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龙区:向区交通局等3个单位反馈巡察意见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6-11-02

    2016年8月19日至9月18日,洛龙区委派出3个巡察组,对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林局进行常规巡察。近日,巡察组分别向3家单位反馈巡察意见。被巡察单位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就做好整改作了表态发言。
    区交通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方面存在工程协议不规范,工程验收不到位,工程资金支付不严谨等问题;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筹谋划部署不够;纪检组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到位,措施不力,主动监督不足;财务管理不规范,部分列支无明细、无清单、无摘要;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不够。
    区水利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水利局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纪检组发挥监督检查作用不够;个别惠农项目建成后跟踪管理不到位,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达标,惠农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现象。
    区农林局存在的主要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突出;个别二级机构账目脱离区财政监管,坐收坐支,记账随意,大额现金支出,违反财经纪律;个别农林工程项目实施中存在较大监管漏洞;党组领导弱化,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民主生活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机关作风纪律涣散;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不到位;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责任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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