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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洛龙区纪委 洛龙区监察局 关于印发《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 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3-14

 各镇(办事处)纪(工)委,区纪委监察局各派驻机构,区纪委机关各室(部),区委巡察办:

现将《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中共洛龙区纪委 
洛龙区监察局 
2017年3月8日 
 
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市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工作部署,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市纪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集中开展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使命,提出并发展形成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论断,特别是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制订完善出台的一系列党规党纪,既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和政治保障,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监督执纪问责的神圣职责,执纪者必须率先学纪懂纪、自觉知纪明纪、严格守纪执纪,只有学习好,才能把握好运用好。如果理念武装不够强,对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把握不够准,党章党规党纪学习不精深,就不能紧跟中央的决策号令和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要求,就难以担当起党章赋予的重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党章党规党纪等内容,特别是集中学习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是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开展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是增强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坚守职责定位、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迫切需要。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中掀起真学真懂、锤炼党性,学深悟透、砥砺作风,学用相长、提升本领,学以致用、推进工作的热潮,切实做到准确把握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重要判断,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启示,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部署,准确把握标本兼治推进管党治党的重要论述,准确把握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要求,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的精神内涵和具体规定,力求使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党性观念明显提高、纪律意识明显增强、思想作风明显改进、履职能力明显提升,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三、学习内容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二)新颁布实施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三)省纪委即将出台的规则实施办法等方面内容。
    四、实施方法 
    区纪委统一制发活动方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实际,制定各自活动方案。此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自2017年3月8日至5月31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动员阶段,多措并举,营造氛围。(3月8日至3月15日)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安排部署,广泛宣传发动。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认识要高,责任要强,行动要快,措施要实,迅速在分包(管)单位和部门掀起学习高潮。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人人参与,全员覆盖,切实增强学习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期间,区纪委将在“清风洛龙”网站、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上开设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专栏,加强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宣传,在全区上下努力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二)集中学习阶段,加压灌输,刻印在心。(3月16日至4月30日) 领导班子领先学。将“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列入班子(中心组)理论学习内容,领导班子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为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标杆。编印册子随时学。编印“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学习资料,免费发放给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并要求每人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推送“套餐”随处学。利用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有关理论文章,书写心得体会,以发送短信、微信等形式,加强随机性宣讲,营造“处处可学、时时能学、人人爱学”的浓厚氛围。安排专题集中学。基层党支部(党总支)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通过机关干部大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抓好全员研读思考。 
    带着问题导向学。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边学边查边改”的方式,广泛征集纪检干部在学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建立问题台账,查找政策依据,回应疑难困惑,确保每一位纪检干部都把党纪党规刻印于心。 
主题党课督促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要为本单位全体党员干部上一堂“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主题党课,督促党员干部明纪懂纪、知纪守纪、筑牢思想防线。 
    知识测试巩固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为主要内容,结合党章和其他党规党纪等内容,自行组织党纪条规知识测试。在此基础上,选派人员参加区纪委组织的封闭式知识测试,测试成绩将采取适当形式公布。 
研讨交流相互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多种形式的研讨交流,科学设置研讨议题,深入开展学习讨论、交流答辩。在研讨交流过程中,组织表现突出的学习标兵讲感受、谈体会、话收获,以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举办讲座辅导学。区纪委邀请专家举办专题辅导讲座。撰写文章践行学。动员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撰写“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专题文章,做到有分析、有事例、有意见建议。 
    廉洁家访帮助学。纪检监察干部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廉洁家风建设活动,通过定期召开家庭会、组织廉洁家访等方式向家庭成员宣讲党规党纪,提高家庭成员的纪律规矩意识,做家风建设的表率。
    入脑入心手抄学。组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手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活动,通过逐字逐句抄写,进一步增强学习效果,强化遵规守纪意识。 
    案例解读深入学。精选近年来查处的典型违纪案例,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用“以案说纪”的形式,通过多媒体,图文并茂地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理解条文、澄清概念、认清危害、明确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铁军”。 
    (三)实践总结阶段,把握规律,指导实践。(5月1日至5月31日) 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到边学习、边实践、边总结,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查找机关和个人存在不足,抓好整改落实。要深入基层开展走访活动,区纪委机关各室(部)每室联系一个镇(办事处),深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中掌握活动开展情况,列席组织生活会,发现和总结突出问题,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要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注重调查研究,把握规律,完善制度,推进工作,努力形成一批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的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和实践成果。
    五、保障措施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措施、务求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纪委成立“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
    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分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常委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宣传部,宣传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推进工作,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支部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与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结合起来,力争学习教育效果的最大化。 
    (二)建立活动记实制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情况,要及时上报区纪委。实行活动记实制度,每完成一个动作就要向区纪委上报情况,并附相关文字、图片等资料,作为监督检查的主要依据。每一个阶段的最后一天,是该阶段活动情况上报的截止日,超时上报的活动情况,不予认定。
    对上报的活动情况,区纪委将通过自媒体进行定期通报。 
    (三)把握学习方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准确深刻领会精神实质,防止用他人辅导代替自己学习、把专家辅导变成专家“主导”;坚持创新学习形式,多运用研讨式、调研式、案例式学习方法,在交流互动中深化认识、加深理解;坚持问题导向,在发现和解决问题上聚焦,在完善制度、规范执纪上聚力,特别是要研究解决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把集中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发展的具体措施,实现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用学习推动工作落实,用工作检验学习成效。 
    (四)抓好督促检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带头抓好学习教育活动的同时,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以问责压实责任、用担当诠释忠诚,做党章党规党纪的模范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捍卫者。区纪委将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对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对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做法要总结推广;对活动开展扎实、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对敷衍应付、落实不力的通报批评,确保活动不走过、不打折扣。 
    (五)建立长效机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深入全面系统地抓好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长期性任务,及时把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固定下来,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实现党规党纪学习的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 
请各单位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前将组织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报区纪委宣传部(B1509xj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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