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报告个人事项,一笔一画里检验忠诚老实

作者:桑林峰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4-10

       近日,湖南郴州通报了2016年以来查处的8起处级领导干部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典型案件,谎报瞒报的内容涉及因私出国(境)、房产投资、购买股票、婚姻变化等情况。

       无独有偶。就在此前不久,同省的衡阳也公布了一组数据:去年全市因查核发现不如实报告等问题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46人,被取消继续提名资格、暂缓任用或取消提拔重用资格、后备干部人选、“两代表一委员”资格1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2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上到下讲认真、讲铁律,对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者严肃查处、毫不留情,彰显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也推动了领导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在看到不少领导干部因为谎报瞒报受到查处的同时,我们也欣喜地看到更多的领导干部对于填报个人有关事项高度重视,问得仔细、填得认真,生怕有一丝一毫差错、一点一滴疏漏。这一崭新气象,是我们党从严管党治党、不断扎紧制度笼子的结果,也是领导干部对党忠诚、遵守规矩、严格自律的体现。

       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就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来说,制度的笼子不断织密,制度的执行亮出“牙齿”,有力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有效防止了“带病上岗”“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无论是对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的多次修订完善,还是《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等法规对此的强调,都映射出“制度链条”的日益严密。而抽查核实力度的加强,对不如实报告或者存在其他问题的较真碰硬,则体现了切实维护报告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的持续“亮剑”。

       纪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纪律。真正的共产党人,就应该堂堂正正、光明磊落,无事不可对党坦言,无时不应跟党交心。做“透明人”、不做“两面人”,向党组织说真话说实话,是领导干部最起码的政治觉悟、党性原则,也可以让党组织更加准确地掌握干部情况,及时提醒纠偏。那些不如实报告的领导干部,有的是存在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有的是不以为意、把纪律当作“儿戏”,更有甚者是因为事涉贪腐、见不得光。殊不知,耍小聪明会吃大亏。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既是一个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过程,也是一次对自身廉洁从政的检视反思,可以知不足、正衣冠。对每名领导干部而言,都是一堂不能缺席的必修课。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出了新的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一笔一画里都是在检验是否对党忠诚老实。该怎么填写,哪些要点必须注意,领导干部心里应该有数了吧?(桑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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