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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考核细则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4-11

洛龙区2017年纪检监察宣传教育工作绩效考评细则

考评责任单位:宣传部、电教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项目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考评标准

计分原则

备注

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50

1

警示教育

10

1)抓好廉洁齐家教育,每月有不同活动内容,每项得3分,每少一项扣1分;

2)抓好警示教育夜校,每两月一次,每次得2分,每少一次扣1分;

3)抓好专题集中教育,按照区纪委方案规定动作实施,每个动作得2分,每少一个扣1分;

4)警示教育效果明显,本单位无违纪违法人员,违法每人扣10分,违纪每人扣5分。

(单位实际得分*10)÷全区最高分=该项得分

每月将图片、文字资料电子版报区纪委宣传部邮箱。

2

新闻报道

25

1)中央级:在人民日报、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新华每日电讯、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国纪检监察杂志、党风廉政建设内刊,刊稿1 100分;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新闻,每条80分;中央纪委门户网站刊稿130分。

2)省级:《河南日报》(含农村版)、《党的生活》杂志、省纪委门户网站、省纪委《河南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河南电视台新闻频道播出的电视新闻刊稿120分;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新闻节目,每条10分。

3)市级:《洛阳日报》、《洛阳晚报》、洛阳电视台播出的电视新闻刊稿110分;洛阳人民广播电台播出的新闻节目,每条5分。

(单位实际得分*25)÷全区最高分=该项得分

及时上报,且每月在区纪委官方网站“信息采用积分情况”专栏公布。

3

廉政文化

5

1)依托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利用读书输廉、歌曲唱廉、活动促廉、谈话警廉、典型导廉、媒体传廉、公开示廉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每次2分,本单位无廉政文化宣传氛围,扣1分;

2)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廉政文化作品评选活动,每次2分,不参加者扣1分;廉政文化作品获中央、省、市表彰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单位实际得分*5)÷全区最高分=该项得分

每月将图片、文字资料电子版报区纪委宣传部邮箱。

4

网络宣传

5

1)在市纪委网站、微信、微博上投稿并被采用的,每条2分;

2)在区纪委“清风洛龙”网站、微信、微博上投稿并被采用的,每条1分。

(单位实际得分*5)÷全区最高分=该项得分

每月在区纪委官方网站“信息采用积分情况”专栏公布。

5

网络舆情

5

1)在环球网、南方网、南都网、和讯网收集反应我市(区)的网络舆情,每条得2分;

2)每月针对有关反腐倡廉网络事件撰写正能量网络评论文章进行跟帖,每篇2分,每少一月扣1分;完成上级安排的专项评论任务,每次2分,每少一次扣1分。

(单位实际得分*5)÷全区最高分=该项得分

每月将文字资料电子版报区纪委宣传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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