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人·镜头】生态林补偿款一分也不能少 |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7-08-09 |
贵州省习水县纪委认真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规范监督执纪工作,加大对民生领域违纪问题查处力度,确保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保障群众正当利益不受侵害。
信访受理 县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土城镇黔沿村原村干部邬某在担任村干部期间,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生态林补偿款的问题,县纪委信访室将问题线索分类后送案管部门。
线索集中管理 案管部门对问题线索提出分办意见,报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审批后将问题线索转交承办部门。
制定处置方案 承办部门对问题线索分析,提出处置方案,报经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决定对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
进村入户核查取证 承办部门立即成立核查组,制定工作方案,分头进村入户开展核查取证。
深入田间走访 核查组在田埂上向村民们了解林权制度改革时工作开展情况。
乡村路边做记录 核查组在乡村公路边席地而坐,将纸笔铺在膝盖上认真记录村民反映的生态林补偿发放情况。
林间地头寻证人 核查组找到正在半山腰林地里劳作的老人,通过耐心讲解,老人终于打消心中的顾虑,详细地向工作人员讲述其了解的情况。
辗转多次找到受害群众 核查组找村民了解村干部在办理林权证时是否存在索取“好处费”的情况,核对其林权证信息并做谈话记录。
认真核查资金发放情况 工作人员仔细查看村民存折上的每笔打款记录,核查资金是否发放到位。
仔细核对领款凭证 将资金发放凭证复印件拿到村民家中,与当事人核对领取金额及是否本人签字。
提出处置建议 经初核,发现土城镇黔沿村四名村干部及一名镇下派干部存在涉嫌违纪行为,符合立案条件,核查组对资料进行汇总整理、撰写初核报告,提出对涉嫌违纪人员进行立案审查的处置建议。
审议立案 撰写立案审查呈批报告,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相关涉嫌违纪人员的违纪问题立案审查。随后,审查组与被审查人进行了多次审查谈话,并在初核的基础上继续完善相关证据。通过审查组耐心细致的工作,被审查人承认了违纪事实。
移送审理 审查组将相关资料移送案件审理室。经审理,土城镇黔沿村原四名村干部及一名镇下派干部违纪事实清楚,县纪委常委会审议对违纪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开展警示教育 为充分发挥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习水县纪委监察局将该起典型案例编印进了《以案说纪--习水县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读本》中,并将读本发放至全县党员干部手中,旨在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警醒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牢记宗旨、严守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贵州省习水县纪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