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纪检组: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履行派驻机构监督职能 |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5-16 |
为进一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主动出击,于5月7日至5月11日期间,利用一周时间,与授权监督五家单位区委办、组织部、老干部局、编办、人社局分别召开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会议就第一纪检组拟定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初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