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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纪检组:落实党内监督条例 履行派驻机构监督职能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5-16

 

       为进一步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至少每半年会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区纪委派驻第一纪检组主动出击,于5月7日至5月11日期间,利用一周时间,与授权监督五家单位区委办、组织部、老干部局、编办、人社局分别召开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研究会议。会议就第一纪检组拟定的《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初稿)》进行了充分讨论和研究。
       派驻第一纪检组根据所授权单位的意见建议,切合实际进行了补充完善,最终形成了《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共包含两大方面28项内容:一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服务发展大局;二是坚决惩治腐败,加强教育监督。该要点的出台,既为派驻第一纪检组下步自身工作开展提供了细则依据,也为授权监督单位进一步加强各方面纪律作风建设、提升反腐败意识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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