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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十三纪检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情况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5-2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自律,严格管理,严格要求,加强作风建设,根据中共洛阳市纪委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纪委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2018年5月21日,派驻第十三纪检组召开全体人员会议,集中学习《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四起通报主要是关于违规报销个人费用、违规使用所辖企业、协会车辆、违规接受医药企业安排旅游、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会议要求:全院干警要从通报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提高思想意识,密切关注“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新表现,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派驻第十三纪检组组长马伊娜同志希望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市纪委对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的通报的通知,进一步严明纪律,要认真反思,引以为戒,认真查找自身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足,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作为政治责任、历史革命,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引向深入。纪检监察科要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坚决维护纪律严肃性。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持续保持纠正“四风”工作的高压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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