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统计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统计局三措施严肃工作纪律,保证政令畅通。
一是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利用每周四政治学习机会,对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政治理论教育,学习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讲话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要求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自觉与中央、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保持高度一致;要求全体党员在平时工作中模范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规范自己的言行;召开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专项会议,重温《关于妥善解决共产党员信仰宗教问题的通知》精神,做到不信教、不传教,全体党员签订了《党员干部不信仰宗教承诺书》;不准在网络、报刊等新闻传媒上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发表毫无根据、不负责任、影响安定团结和社会稳定的言论。
二是严格执行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法定工作时间,机关工作人员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坚持上下午指纹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不擅离职守;有事开会或外出必须备案,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履职尽责,不准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做到爱岗敬业,不准上班期间随意串岗闲谈、干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三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凡重要事项、重要活动、重要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局领导;领导干部个人、家庭重大事项也要严格实行报告制度。对因工作失职引发的各类重大事故,以及迟报、漏报、瞒报重要情况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领导责任。对四上企业入库奖励事项按采购办规定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请专家评估。
全体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和股室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领导职责,带头抓好各项制度的落实,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过硬的工作作风,确保统计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