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成于“慎微” |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8-06-12 |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从第一次‘拿人钱财心慌意乱’到逐渐适应、从一盒烟一瓶酒到大额礼品礼金,慢慢地张塔开始麻木不仁,不管别人请托之事该办不该办,只要有人送礼送钱,他就来者不拒。贪欲如泄洪之水般奔腾汹涌,最终把他淹没……”近日,媒体披露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政法委原调研员张塔的堕落轨迹。 “不虑于微,始成大患;不防于小,终亏大德。”马克思主义哲学告诉我们,在事物的发展过程中,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纵观“张塔们”的堕落轨迹,无不是从吃一点、拿一点、收一点开始的,也正因为不注意生活作风中的小问题,不警惕生活中的一些不良嗜好,不约束手中掌握的权力,结果被心怀叵测之人打开了缺口,从小贪到大贪,由小恶成大恶,最终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这样的代价何其沉痛,教训何其深刻。 唐代白居易卸任杭州刺史后,仅带走两小块山上捡拾的天竺山石,以资纪念。一天在摆弄石块时,他发现自己竟然做了一件玷污名声的事,山石虽然不值钱,但取之好比贪污千金,变得“不清白”了。他后悔万分地写下一首自责诗,“三年为刺史,饮水复食叶。惟向天竺山,取得两片石。此抵有千金,无乃伤清白。”两块在当地山坡上很常见的小石头,无论从何种角度看,都是再平常不过的小物,而白居易却能将这件小事上升到“慎微”之高度,并为此而深刻反省自责。一千多年过去了,白居易这种“慎微”的律己精神仍让后人为之感叹。 做人要清白,为官当廉洁,要做到“清”与“廉”,必须从点滴做起、从小处抓起,坚持小事不随便、小节不任性,克己慎行、防微杜渐。“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谨防“堤溃蚁孔、气泄针芒”,还须在别人看不到的“私底下”也能严格自律,在别人听不到的“无人时”也能十分谨慎,在别人管不到的“犄角旮旯”也能保持警惕,决不给自己打开第一道口子,决不给自己找任何放纵的理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小事小节中有党性、有原则、有人格。清廉本色形成于细微小事、枝末小节的锻造,形成于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的磨砺。确保为人处世、当官从政的大道不偏离,必须做到小事不糊涂、小节不失范、细行不偏轨。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在细枝末节中见精神,严以修身,正心明道,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